呼吸照護
呼吸照護病房病人住院須知與權利義務
●健保醫療相關規定:
●申請重大傷卡資格:病人需使用呼吸器滿30天,即可申請重大傷病卡
1.攜帶證件: 1).身分證影本 2).呼吸照護紀錄單 3).填妥全民健康保險單
2.住院期間,若需開立診斷證明,請事先通知醫護人員,以方便作業並節省您的時間。
3.若病況改善,經醫師診斷需轉為慢性疾病住院、安養病房療養或允許出院患者,將通知家屬予以解釋病情,必要時會主動提供居家照護之轉介,以延續出院後之照護及病情追蹤。
●其他相關事宜:
1.貴重物品及金錢請妥善保管,或請家屬帶回。
2.請依訪客時間0800~2200探視病患,以維護病房安寧,若需陪伴人員,每床限一人,並請至護理站登記。
3.住院中請勿攜帶電器用品及手機、手機插座,醫療用面板勿插用其他插頭,以免干擾醫療儀器或使病房電壓負荷過大造成危險。
4.本院電話為03-5213163,三病房分機為300。
5.申訴電話為03-5213163轉112或03-5246120請多加利用。
● 收費方式:月結,每月5日前請家屬至5樓會計室繳費並開立收據
新中興醫院慢性呼吸照護病房收費標準
(一) 醫療費用:
比照健保支付標準;另健保不給付項目,如:藥品(如:白蛋白等)、轉出救護車車資、醫師及護士費用等,則需由家屬自費。
呼吸照護月費收費標準(元)/月(30日) |
內容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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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病房 |
二人房加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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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00元 |
5000元 |
包括:住房費、身體清潔費 (韓24小時看護照顧及耗材等)。 |
會計室上班時間為: |
週一至週五 |
上午0900-1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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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400-1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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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六 |
上午0900-1200 |